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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包师”现象弊耶利耶

2000-01-13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长沙市某中心小学的陈莉莉今年读小学五年级,明年要毕业了。陈莉莉的妈妈已经离婚,担任某企业负责人。她考虑到五年级是陈莉莉关键的一年,于是在去年上半年为她请了家教,一段时间实践下来后,觉得孩子来回跑老师家,效果不明显。在与老师谈好每月付给她800元的价格后,陈莉莉住进了老师的家中。

像陈莉莉这样“包师”的在长沙市、重庆市已不是新闻。据调查,“包师”的学生父母多是离婚或忙于生意的大款,他们没时间,有的也没能力辅导孩子的功课,不得已而为之让孩子走上“包师”这条路。而对于孩子来说,他们大都不愿意“包师”。

对于这种“包师”现象,不少教育工作者持否定态度。重庆市教委基础教育二处的廖江认为,“包师”现象弊多利少,教委不提倡、也不允许,但无法监督。

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德育处的王新立说:我们不能断然否定或者肯定“包师”现象,因为这是家教中的一种新现象。这种现象究竟是利是弊,有待实践的检验。

(《文汇报》1.7周其俊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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